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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信箱

信件编号 4803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21-06-14
标题 劳动关系认定
内容 我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关于1994年4月至2002年6月与宁县磷肥厂存在劳动关系的申请,劳动仲裁委员会已受理,我希望工信局能给与帮助提供其相关证明。
回复人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回复日期 2021-06-17
答复内容

    我局接到反映人需我局出具劳动关系认定的留言后,立即与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和反映人对接,只需我局参加7月1日的仲裁答辩会议,对反映人1994年4月—2002年6月是否在职提供现场答复即可,以上已与反映人达成共识。